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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信息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4-26 0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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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我公司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全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二、污染物产排情况
我公司现有工程为年产3000吨海藻糖及20000吨麦芽糖(醇)产品项目和年增产12000吨海藻糖项目。目前,公司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
1废水
公司产生的色谱分离废水,通过地上管道输送至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葡萄糖酸钠产品的原料;离交净化工序废水、蒸发浓缩工序废水、设备及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厂内废水收集池暂存处理,然后通过管道送至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废水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A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近期例行监测数据,麦芽糖-海藻糖车间及葡萄糖酸内酯车间干燥产生的颗粒物,海藻糖车间干燥、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3mg/m3、3.2mg/m3、3.3mg/m3、1.2mg/m3、1.2mg/m3,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6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装置区静密封泄露和储罐大小呼吸排放的HCl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08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要求(HCl:0.2mg/m3);氨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188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新扩改建标准要求(NH3:1.5mg/m3);污水收集池加盖处理,产生的臭气浓度经过管道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洗塔+臭氧除臭处理后浓度最大值为16(无量纲),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新扩改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厂界噪声
根据近期例行监测数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我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除渣过滤废渣、脱色、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弃树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实验室废液。
一般固废有除渣过滤废渣、脱色过滤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除渣过滤废渣外售、脱色过滤废活性炭送至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平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定期清运。
除渣过滤废渣外运作农肥;脱色、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送至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废弃树脂由供货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实验室废液均由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德州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因此,我公司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无害无处理。
排放总量情况
我公司年产3000吨海藻糖及20000吨麦芽糖(醇)产品项目无颗粒物总量指标;根据近期例行监测数据,年增产12000吨海藻糖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为0.24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278t/a)。
公司年产3000吨海藻糖及20000吨麦芽糖(醇)产品项目废水经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出水计,经计算,COD排放量为681.55m3/d×360d×31.5×10-6=7.73t/a,NH3-N排放量为681.55m3/d×360d×1.07×10-6=0.26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COD:10.24t/a、NH3-N:1.024/a);
公司年增产12000吨海藻糖项目废水经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出水计,经计算,COD排放量为750m3/d×360d×31.5×10-6=8.51t/a,NH3-N排放量为750m3/d×360d×1.07×10-6=1.35t/a,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145kg/h+0.0135kg/h)×360d×24h×10-3=0.29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COD:14.4t/a、NH3-N:1.44/a)。
所以,公司排放的COD、NH3-N、颗粒物能够满足平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总量确认书中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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